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起区政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区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四、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区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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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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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部门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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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溪区水务发展“十五五”规划 |
决策启动 |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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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溪经济开发区供水规划(2025-2035) |
决策启动 |
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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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溪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 |
决策启动 |
花溪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
202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