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花溪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贵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花溪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5月15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群众发布意见征求公告,公告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任何意见和建议。
花溪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