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花溪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贵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花溪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升《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15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渠道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电子邮箱:faguianqu@163.com
联系电话:83155159
邮寄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中心办公大楼B122(联系人:周波)
附件:《花溪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花溪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