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93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 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花溪区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花溪区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对花溪区气象站、加油站、富源二路等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布局相关情况进行了论证。为进一步提升《论证报告》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6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渠道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
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电子邮箱:1210043916@qq.com
联系电话:085183855064
邮寄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5号锦江都城酒店5楼
(联系人:胡杨 联系电话:83855064 邮箱:1210043916@qq.com)
附件:
花溪区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建设用地优化调整合理性论证报告(公示稿)
一、气象站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综合论证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HX-LX-01,地块名称气象站,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用地面积0.70公顷,位于东北侧紧邻兰海高速,西侧靠近沪昆铁路,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选址理由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合理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里“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公共设施用地”相关要求,且用地规模符合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不超过30公顷的规定,属于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零星建设用地。
(三)附图
附图1:区位


附图2:“三区三线”

二、气象站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综合论证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HX-LX-02,地块名称加油站,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用地面积0.48公顷公顷,位于东侧紧邻田园路,南侧靠近青岩镇,不涉及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选址理由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新能源及综合能源站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项目符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第5条,即“五、合理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2.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加油站、 加气站、充换电站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物流营业网点等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符合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顷的要求,属于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零星建设用地。
(三)附图
附图1:区位

附图2:“三区三线”

三、气象站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综合论证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HX-LX-03,地块名称富源二路,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1202),用地面积2.22公顷,贵阳南环高速穿过,位于东侧紧邻碧桂园花溪首府。不涉及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选址理由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及《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合理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里“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公共设施用地”相关要求,且用地规模符合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不超过30公顷的规定,属于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零星建设用地。
(三)附图
附图1:区位

附图2:“三区三线”

四、调出情况
城镇开发边界调出指标3.4公顷,基本满足调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