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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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8 11:51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花溪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起区政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四、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2024年6月3日 


花溪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部门

拟决策时间

1

制定《花溪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方案》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人社局

2024年12月

2

制定《花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

3

制定《花溪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