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6〕3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579034 成文日期: 2026-05-13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6-04-28 16:50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花溪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4月28日   花溪区2026年度...

花府办发〔2026〕3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16:50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花溪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4月28日  




花溪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地质灾害概况及2026年地质灾害现状

2025年,花溪区共接报处置 14 起疑似地质灾害隐患,经组织技术单位核查鉴定,均不属于地质灾害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全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均由在册风险斜坡转为地灾隐患点,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致人伤亡事故。全区严格按照 “三个紧急撤离” 要求,对 4 处在册地灾隐患点、10 处风险斜坡点采取紧急撤离措施,共涉及 79 户 255 人,有效保护了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规范处置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48 次,各项防治工作平稳有序。

全区 2026 年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 18 处,其中崩塌 13 处、滑坡 3 处、地裂缝 2 处。具体分布为:久安乡 4 处、燕楼镇 4 处、麦坪镇 3 处、青岩镇 2 处、清溪街道 2 处、黔陶乡 1 处、马铃乡1 处、溪北街道 1 处。上述隐患点共威胁 201 户 811 人,威胁财产约 6006 万元。全区现有孕灾风险斜坡 30 处,其中中型 19 处、小型 11 处,分布在 11 个乡(镇、街道),分别为青岩镇 7 处、久安乡 7 处、燕楼镇 4 处、麦坪镇 3 处、马铃乡2 处、孟关乡 2 处、阳光街道 2 处、清溪街道 1 处、高坡乡 1 处、黔陶乡 1 处。风险斜坡共威胁 302 户 1058 人,威胁财产约 2916 万元。

二、2026年花溪区地质灾害防范趋势预测

(一)总体趋势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特征、水文气象预测等因素,综合分析预测,2026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地裂缝,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时空规律,在汛期(5—9月底)及短时强降雨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域,特别是麦坪—久安、燕楼—青岩一带需予以重点关注。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无明显汛期规律,非汛期也可能发生,需全年防范,花溪区中西部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区域属于危险性较高区域。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分布情况

高易发区:麦坪镇老王冲 — 久安乡打通村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区域内断裂构造发育,岩石节理发育、岩体破碎、风化强烈、植被覆盖稀疏、第四系覆盖层较厚,灾害类型以滑坡与崩塌为主,共计面积76.2km2,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

中易发区:燕楼镇思惹—青岩白秧岭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243.95km2,区域构造发育一般,无较大破坏性构造,地质背景相对稳定,主要灾害类型为崩塌,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7 处。

低易发区:石板镇野猪坡—孟关谷立、久安乡新庄—白岩寨、高坡乡新寨—茶山、马铃乡高山—猫脚一带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共计面积 414.71km2,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

(三)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6年花溪气候年景总体偏差,呈现气温偏高、降水偏少且降水集中、旱涝并存、旱重于涝的特征。预计各乡镇降水量950~1030毫米,较常年及2025年偏少1~2成。暴雨主要集中在5~8月,涝转旱的可能性大,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中期出现盛夏伏旱的可能性较大。雨季在4月中旬至下旬开始,4月中旬后期开始多过程性强降水。暴雨过程主要集中在5月下旬、6月中旬至6月下旬中期、7月中旬中期和8月中旬,极端性强降雨事件可能偏多,局地累积放大效应显著。总体来看,地质灾害发生率依然较高。

(四)重点防范区域

区住建局负责排查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城镇村镇建设、老旧危楼等领域地质灾害隐患。

区交通局负责排查公路、铁路、水路沿线及公路边坡地质灾害隐患。

区水务局负责排查水库、水电站、山塘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

区发改局负责排查油气管道、风电能、信息化行业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

区文旅局负责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地质灾害排查;

区教育局负责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排查、监测、治理,组织防治知识教育与应急疏散演练。

区卫健局负责医疗机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紧急医学救援。

区民宗局负责宗教管理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应急救援指导、灾情统一发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垃圾填埋场等市政环卫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区工信局负责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及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新增疑似隐患提供技术支撑与核查甄别,更新隐患台账,落实 “四级包保”、监测人员、“两卡” 发放及警示标志设置,推动隐患治理。

其余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三、工作机制

成立花溪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福春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琴、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谭鑫、区应急局局长李金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应急、气象、自然资源、财政、水务、住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专业技术协作单位之间的地质灾害共防共治协调机制,形成防灾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气象预报预警、灾(险)情处置与应急救援、隐患防范化解整治等工作。

四、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地质灾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及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地质灾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风险意识,扎实抓细各项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强化隐患排查,落实巡防责任

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技术保障单位开展汛前全面排查、汛中常态化核查、汛后系统性复查,各责任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及排查工作。汛前(4月底前)对在册隐患点、风险斜坡、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区域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汛中(5月初至8月底)紧盯降雨过程与水位变化,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隐患发展态势;汛后(9月)对防治成效、隐患变化、工程损毁情况逐一复核评估,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闭环。各责任部门要落实“管行业管地灾”的部门职责,将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在重点时段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监测预警,推进闭环管控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一点一预案”,防灾责任到人、监测责任到点、到人;严格执行贵州省汛期强降雨防范应对 “五有” 工作机制,形成 “有预警、有叫应、有行动、有反馈、有核实” 的工作闭环。

依据气象、防汛部门雨情水情预警,开展地灾风险分析,通过预警平台及时向包保人员与责任单位叫应。为在册隐患点配备监测预警设备,落实监测经费,在强降雨、连续降雨等特殊时段加大监测巡查力度。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预警精准度与覆盖面。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鼓励组建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范。

(三)强化宣传培训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一是各级部门结合 “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 开展宣传培训,重点覆盖基层干部与受威胁群众,普及房前屋后边坡、沟口崖口等风险识别知识,在危险区、易发区设立警示标识。二是在4月底前,向隐患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确保受威胁对象知晓率100%。三是在4月底前,区自然资源局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防灾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四是在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善临灾避险预案、应急队伍、物资准备,对辖区隐患点全覆盖开展至少 1 次临灾避险演练。

(四)强化隐患治理,推进综合防控

一是区自然资源局要组织技术保障单位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实际提出分类处置措施,按照“轻重缓急”和分级处置的原则,有计划开展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治理。二是加强已批复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过程管理,重点强化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的管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早日取得实效。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谁引发、谁治理”监管原则,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费用。

(五)强化监管监督,落实管控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加强公路、铁路、建房、切坡等人为工程活动源头管控,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成果应用,合理规划选址,从源头防范灾害。项目建设必须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开展评估或治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坚决督促责任单位治理消除隐患。

(六)强化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的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人员与带班领导。规范地质灾害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口径上报,严禁瞒报、漏报、错报、迟报,保障上下信息畅通。

(七)强化后勤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1.资金保障。区财政局按轻重缓急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保障监测员补助、警示标牌制作更新、宣传培训、演练、车辆等工作经费,确保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2.车辆保障。为区自然资源局可租赁车辆保障巡排查工作需要,相关费用从 2026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