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2026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农业农村)
制表时间:2026年1月13日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1 | 农村清理残垣断壁省级补助 |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 针对农村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结构失稳、有倒塌风险,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残垣断壁;或无保护使用价值,长期无人使用,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不属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等残垣断壁 | 原则上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60元、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元。 | 村民或村民委托的第三方拆除后,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财政等区级相关部门申请抽检,经区乡两级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收集村民一卡通信息或第三方拆除收款账号信息,向区级申请补贴发放,区级部门按有关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 按申请发放 | 收到清册后15个工作日内 | 贵州省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试行) |
| 2 | 监测对象参保资助 |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 2026年在集中征缴期内已自行缴纳参保费用40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区医保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分别按照50%比列即200元返还费用至其个人账户。 | 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集中征缴期内在册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名单,区医保局比对已自行缴纳参保费用人员名单提供给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返还。 | 不定频次(根据监测对象动态增减情况据实发放) | 收到清册后15个工作日内 | 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市医保局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附件:
贵州省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试行).pdf
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市医保局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