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撤回《贵州省人防工程建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花溪区政府办人防科2022年行政许可022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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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撤回《贵州省人防工程建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花溪区政府办人防科2022年行政许可022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30 11:01:2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财经大学:

贵单位《贵州财经大学关于申请撤回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扩建一期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函》已收悉。

依据贵单位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20100202500134号):“建设单位申请变更原2022年7月29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筑规建字 2022-0199号),此次调整后原证及其附图、规模附表作废。”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之规定,本办决定对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防科2022年8月26日作出的《贵州省人防工程建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花溪区政府办人防科2022年行政许可022号)予以撤回。

贵单位“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扩建项目总体规划及一期建设项目(高等教育用地部分)”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行政许可手续另行重新申请办理。

花溪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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