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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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号地块)

发布时间:2025-08-12 14:45:00 打印 关闭 【字体:小中大】 视力保护色:


为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花溪区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花溪区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范围为青岩镇龙井村委会。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花溪区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号地块征收土地总面积0.0992公顷,其中:农用地0.0120公顷、未利用地0.0872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详见《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采用货币方式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岩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2025-30安置补偿方案.pdf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联系人: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385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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