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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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16:09:4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人大常委会:

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下半篇文章”。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花溪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许俊松强调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严格按要求、按时限、按标准抓好未整改完成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花溪区政府区长、区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蒋芳菊强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问题,一项一项真抓实改,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坚持实事求是,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审计整改要求,严把整改销号关,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一、关于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的情况

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精准实施审计监督、健全协同监督机制、狠抓整改与成果运用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逐项细化措施,明确整改路径,切实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拓展深化审计监督广度精度

一是聚焦审计立项,科学谋篇布局。坚持高位推动抓好统筹谋划,加强审计项目立项研究、评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契合区委、区政府关心关切,防止监督盲区,突出审计重点,以契合度更高、适应性更强的审计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实施审计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定位审计坐标,聚焦财政资源统筹、支出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农村“三资”、自然资源资产、国有企业经营运转和领导干部权力规范运行等方面开展审计,推动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任务深度融合,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强化监督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统揽协调作用,开展巡审联动,加强审计移送线索办理,审计要情专报批示转办,与纪检、巡察、财政、督查督办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更加深化。

(二)聚焦质效提升巩固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一是高位统筹推动抓审计整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审计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二是落实责任抓审计整改。将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领域进行分类,分送各区分管领导研究推进分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机关紧扣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的要求,持续实施审计查出问题“动态清零”行动,向各整改责任单位按季度印发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实地监督检查、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精准指导,提高整改质量,一体推进以往年度存量未完成整改问题与年度新增问题的整改,推动审计整改“销存量、减增量”。今年年初以来,按照统一部署持续实施审计整改“动态清零”行动,推动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71个,其中2024年及以前年度存量问题60个,2025年上半年增量问题11个。三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抓审计整改。推进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首次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建成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突出责任、重点、统筹、实效,加大对重大问题、关键性、典型性问题研究处理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审计建议,着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缺陷和漏洞,动真碰硬推动审计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做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审计揭示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审计问题线索和要情专报精准处理、督查督办协同配合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5年10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8个明细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分别为27个、31个,已整改完成35个,未完成整改23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其余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阶段性整改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审核仍需进一步精准。一是区属31家国有企业未纳入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的问题,已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将按照调整预算编报程序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二是区属8家部门单位超需求编制预算538万元,挤占年初区级预算总盘的问题,已在调整预算中按照相关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规范。

2.财政资源统筹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是1所高中学校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的问题,已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加强辖区内学校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二是2家单位7.39万元国有资产购入即闲置的问题,已督促2家单位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下一步将建立制度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3.项目资金合规使用仍需进一步加强。抽查的项目存在未认真核实拨款资料即拨付工程预付款、拨款进度与实际工程进度不匹配等问题,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已核实问题原因,正在对项目进度、款项拨付等环节进行复核,规范项目管理。

4.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仍需进一步强化。抽查的2家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存在拆分自行采购、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处理意见对2家部门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开展政府采购集中培训规范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行为。

(二)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上半年,审计了1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规范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梳理清楚资产情况并按程序向区政府报请资产核销请示。

2.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部门2024年度决算报表政府采购支出与账不符,未准确反映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的问题,已通过加强制度学习规范决算报表填报行为。

3.专户管理不规范。3个专用存款账户应撤未撤的问题,已对相关账户进行清理撤销。

4.抽查的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变更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的问题,正在对项目结算报告进行复核审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未正确履职造成多结算工程款行为进行调查。二是1个项目结算时多计土方外运工程量的问题,正在对项目结算进行复核审定。三是已竣工验收的个别项目未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的问题,已对项目实施情况调查核实,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四是1个项目已完工验收,但分项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未经审批擅自租车,涉及租金18.4万元的问题,已对公务用车规范管理。

2.经济风险防范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9.48万元的问题,正在筹措资金予以解决。二是无预算列支培训费、会议费6.61万元的问题,已规范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三是固定资产存在损坏未处置、账实不符等问题,已完成资产清查,对相关资产采取补记账、申请报废处置等措施,对盘亏资产按规定进行赔偿。

3.抽查的民生项目方面的问题。一是2个项目逾期未完工建成的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二是2个项目验收把关不严,1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审核结果有误,存在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已完成项目结算复审,督促施工单位对建设内容进行完善并完成复验,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4.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一是村级餐费报销管理混乱,重复报销餐费、加班餐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报销不及时的问题,已追回重复报销餐费,下一步将加强对“村财乡管”工作的监管力度。二是马铃村违规购买服装0.34万元的问题,已追回资金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未及时处理已到期投资合同的问题,已续签投资合同并落实投资分红机制。

5.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一是20户宅基地建房信息数据管理不精准的问题,属地政府已完善村民宅基地及建房相关信息,规范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二是部分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产生的废水、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6.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责方面。一是农房建设“三到场”未落实,部分农房建设存在超标准现象的问题,已规范对新开工农房建设监督管理。二是生态环保巡查监督工作不扎实,部分拆除侵占河道的构筑物已修复的问题,已规范河道沿线企业经营行为,强化日常巡查。

(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1个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未事前备案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已规范企业薪酬报备制度。

2.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资产类科目核算不规范,存在多计收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准确、未足额计提折旧、未及时结转当期成本等问题,已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调整。二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房产闲置未产生效益、新购资产未入账、资产账卡不符、未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登记信息不全、商标和著作权未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等问题,已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和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确保账实相符并建立定期盘点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闲置房产对外招租力度,力争通过盘活利用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3.涉农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方面。一是3个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企业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正在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二是1个农业种植项目产生亏损60.5万元,部分成品去向不明,形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挽回损失8.9万元,给予3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记过处分。三是个别项目形成资产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已明确资产盘活措施、招商方向与目标,正在通过对外招商盘活项目资产。

4.重大经济决策方面。部分资金拨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已修订完善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管理。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2024年下半年以来,审计机关向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移送的7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方面问题线索,已办结5条,区财政局依法对采购实施部门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相关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另行转办问题线索1条。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的2条国有资产损失方面问题线索,已办结1条,依纪对1名区管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审计处理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还有23个未整改到位,整改力度仍需加强。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个别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研究不够深入,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够多。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复杂性、矛盾性较为突显,整改难度较大,部分问题因为补充办理手续历时较长、需筹措资金消解、正在研究采取措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等原因,需要经过一定时间分阶段进行整改。三是部分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由于协同促改力度不够,影响整改成效。四是部分涉及国有企业资产盘活问题受经济环境影响,短时间难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资产效益。

下一步,区人民政府将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对问题整改一盯到底,加大对审计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追责问责力度,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二是进一步强化整改合力。推动完善多部门联动制度,建立完善人大监督、政府督办、纪检问效、部门落实、审计跟踪检查的审计整改协同机制,形成共促共治的良好格局,发挥协同监督的震慑性作用。三是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针对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完善制度,破解短板问题,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升监督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十四五”期间,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深化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十五五”期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聚焦审计整改成效,深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审计监督质效提升,不断增强审计监督效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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