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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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5:0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锚定“一城一副四区”城市定位,深入推进强省会行动,坚定不移实施“四大战略”,突出大抓产业、大抓项目,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稳固有力,经济发展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花溪高质量发展迈出稳健步伐。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推动经济回升向好。2024年,全面提升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效能,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聚焦“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基本民生保障、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任务,全区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85252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财力转移支付115720万元,同比增长8.6%;专项转移支付169532万元(中央、省预算内投资4165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50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5468万元,增发国债2728万元等),同比增长23.5%,有力支撑了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提振了消费市场信心,保持了对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推动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民生福祉保障持续增进。夯实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支出保障,2024年区本级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等民生类重点支出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1.72%,全年财政资金投入教育领域144857万元、卫生健康领域23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65051万元、农林水领域43247万元。

——构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治理效能更加显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形成了“区委统筹整改、政府部署整改、人大监督整改、责任部门牵头整改、审计机关跟踪督促整改”的工作格局。区审计局强化分类督促指导,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形成了全面覆盖、重点督导、协同发力的良性机制,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支出政策落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等六个方面情况。对3个重要项目资金进行了延伸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审核仍需进一步精准。一是区属31家国有企业未纳入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二是区属8家部门单位超需求编制预算538万元,挤占年初区级预算总盘。

(二)财政资源统筹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是1所高中学校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二是2家单位7.39万元国有资产购入即闲置。

(三)项目资金合规使用仍需进一步加强。抽查的项目存在未认真核实拨款资料即拨付工程预付款、拨款进度与实际工程进度不匹配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仍需进一步强化。抽查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存在拆分自行采购、采购程序不规范等情况。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安排,审计了1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不规范。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二)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2024年度决算报表政府采购支出与账不符,未准确反映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

(三)专户管理不规范。3个专用存款账户应撤未撤。

(四)抽查的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存在违规变更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二是1个项目结算时多计土方外运工程量。三是个别项目已竣工验收,但项目未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四是1个项目已完工验收,但分项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

三、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7个项目进行了延伸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未经审批擅自租车,涉及租金18.4万元。

(二)经济风险防范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9.48万元。二是无预算列支培训费、会议费6.61万元。三是固定资产存在损坏未处置、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抽查的民生项目方面的问题。一是2个项目逾期未完工建成。二是2个项目验收把关不严。三是1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审核结果有误,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四)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一是村级餐费报销管理混乱,重复报销餐费、加班餐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报销不及时。二是违规购买服装0.34万元。三是未及时处理已到期投资合同。

(五)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一是宅基地建房信息数据管理不精准,涉及村民20户。二是部分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产生的废水、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责方面。一是农房建设“三到场”未落实,部分农房建设存在超标准现象。二是生态环保巡查监督工作不扎实,部分拆除侵占河道的构筑物已复修。

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2024年下半年,对1个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涉农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进行了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存在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未事前备案问题。

(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资产类科目核算不规范,存在多计收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准确、未足额计提折旧、未及时结转当期成本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房产闲置未产生效益、新购资产未入账、资产账卡不符、未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登记信息不全、商标和著作权未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等问题。

(三)涉农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方面。一是3个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二是1个农业种植项目产生亏损60.5万元,部分产成品去向不明,形成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个别项目形成资产未有效盘活。

(四)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存在部分资金拨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五、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下半年以来,审计移送相关部门问题7个,移送问题线索2条。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用好更加有力的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能。一是扎实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见效。全力抓住国家支持“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机遇,切实抓好向上争资争项和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执行零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估、结果应用的挂钩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全过程跟踪问效,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对政府投资项目强化成本控制和资金拨付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有效、合规。

(二)健全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确保安全完整与高效利用。一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全面清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规范资产会计核算和登记入账行为,确保账实相符、价值真实。二是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建立常态化资产使用效率评估机制,探索对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及时调剂使用并依法依规处置,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提升资源利用效益。三是强化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监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加强重大投资决策风险管控,优化资产运营策略,着力盘活闲置资产,提升国有资本回报率和抗风险能力。

(三)完善重大项目建设与财务管理制度,筑牢规范运行防线。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造价控制,规范合同管理、采购活动、工程变更及验收环节监管。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程序合规、成本可控、质量达标。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单位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村级财务监管,规范收支行为。三是提升法规学习力度与专业能力。加强对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的常态化学习宣传与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

(四)构建协同高效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贯通协同机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二是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与推动审计整改并重,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健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标本兼治,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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