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花溪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许俊松强调要强化问题整改,聚焦审计发现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采取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区政府通过召开专题会及时研究审议意见,安排部署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强化审计职能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力配合,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一、关于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的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一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对财政资源统筹、工业信息化、卫生健康、自然资源资产、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经济监督作用。二是强化审计协同联动。按照审计质量全面深化提升的工作要求,发挥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开展巡审联动,保持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财会监督之间信息畅通,形成监督合力。三是科学谋划审计项目。坚持“全覆盖”“抓重点”有机统一,覆盖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聚焦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权力规范运行,通过揭示问题、风险预警、推动制度完善,以契合度更高、适应性更强的审计监督,助推花溪区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切实压紧审计整改责任
一是高位推动抓审计整改。强化党管审计,把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方方面面,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审计整改专题会安排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调涉及整改的区政府分管领导、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二是常态化抓审计整改。审计机关不断强化跟踪检查责任,实施审计查出问题“动态清零”行动,通过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一体推进以往年度存量未完成整改问题与年度新增问题的整改。针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部门、单位进行分类跟踪督促指导,截至2024年10月底,自2016年以来本级审计查出问题共计674个,563个已全部整改,111个未完成整改。今年年初以来,实施审计整改“动态清零”行动,推动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43个,其中2023年及以前年度存量问题27个,2024年上半年增量问题16个,纠正问题金额34121.07万元。三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抓审计整改。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建议,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有机结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作用更加明显。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位统筹推动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审计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下,各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4个明细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为17个、20个和7个。截至2024年10月底,已整改完成28个,未完成整改16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6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要求持续整改的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其余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均已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制度8项。纪检监察机关就政府采购不规范行为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进行了提醒谈话。各整改责任单位通过审计整改上缴国库34.8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05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507.03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6万元,上缴非税收入3193.54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918万元,规范预算安排117.7万元,调整相关会计账目5972.65万元。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统筹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收入未做到应收尽收的问题,涉及的国有企业已向财政上缴非税收入3149.39万元。二是部分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存在遗漏的问题,已对资金完成清算确认,年底将收回统筹837.4万元资金指标。
2.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已完善分配方案,核算分配数据,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拨付18万元。二是未掌握37个调整预算后新增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问题,相关部门将按照《花溪区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绩效监控。三是支出管理不严格,3个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已采取措施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强化部门预算约束。
(二)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一是1个部门未及时上缴财政存量资金75.28万元,未清退返还保证金34.85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1个部门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问题,已按照调整后的预算资金用途进行使用。支出已停用且达到报废条件车辆的保险费、审车费、维修费的问题,已按规定完成车辆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上缴财政,强化支出约束。无预算列支培训费0.11万元的问题,已对部门预算细化安排。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浪费、使用效益不佳。一是1个部门因项目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2家企业支付专项资金125万元的问题,其中已全额追回1家企业105万元专项资金,建立资金管理验收方面制度并举一反三对以往年度涉企补助资金进行核查处理;向1家未达标企业支付补助20万元,已进行核查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二是对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1个企业项目逾期未建成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已完善管理制度,正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3.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的1个部门针对决算报表账表不符的问题,已规范决算报表填报口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表编制。
4.部门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存在风险隐患。一是涉及1家单位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事先指定品牌和型号且涉嫌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二是涉及1家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16.50万元的问题,已清偿完毕。三是涉及2家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问题,已完成清理核查。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1所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概算批复及合同约定的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的问题,建设单位正组织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认定。
2.针对1个部门拖欠企业教学设备采购资金的问题,涉及的900万元已支付完毕。
3.针对个别学校建成后部分教室和学生宿舍存在未使用或由区级平台公司用于研学经营未实现预期教学生源目标的问题,已终止研学经营合同,通过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拓展生源增加教室、宿舍使用数量。
4.针对1个建设项目审核结算不准确的问题,正组织施工单位核对审减工程量。
(四)标准厂房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规实施“三边工程”、先施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已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2.资金筹集使用不合规。一是9个标准厂房项目欠付工程款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并通过开展争资、融资工作筹措项目资金。二是改变标准厂房项目专项贷款资金用途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已强化资金管理,推进项目有序建设。
3.以房招商及标准厂房使用存在疏漏。一是未及时清收入驻使用标准厂房企业及单位租金、物管费、水费的问题,已向企业、单位送达催款函,部分企业、单位已缴纳水费、物管费。二是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向企业交付厂房的问题,标准厂房管理方已完成项目建设并招引3家企业入驻。三是3家招商引资企业未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协议即占用标准厂房的问题,标准厂房管理方已进行清退并与企业签订实际使用部分租赁协议。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立行立改类问题基本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整改力度仍需加强,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经济环境影响,国有企业资金紧张,实施的一些经营投资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仍需加大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予以解决。二是一些问题遗留时间较长,因人员变动、企业改制等原因,清理处置费时耗力,需持续推进。三是一些问题涉及权责划分、工程量认定,需要多方协商一致持续推进。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积极做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一是强化认识抓整改。以更高站位推进整改工作持续发力,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发挥审计监督“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二是强化举措抓整改。着眼举一反三、制度完善、标本兼治,按整改目标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移送相关部门查处,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强化运用抓整改。加强同纪检监察、财政、组织等多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制度,将审计成果运用与预算安排、绩效管理、组织人事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聚焦资金资源资产加强审计监督,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花溪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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