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全面深化提升年”行动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做实上下联动“规定动作”,全力做好区级审计“自选动作”,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区属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标准厂房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树立了“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防止财政资金浪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持续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的主责主业,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研究审计方向,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分析提炼,提出审计建议,做到一条主线双向贯通、首尾循环、正反可逆,提升审计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上级审计项目的安排,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财政资源统筹、资金绩效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重点方面,紧盯“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重点领域,切实看好“钱袋子”“账本子”,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
——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如实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加大整改分类指导力度,持续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多措并举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成效,规范体制完善制度,审计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审促改以审促建得到进一步促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在推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自觉维护审计监督声誉,做到“如雷贯耳”,守护好“国家审计”金字招牌。
2023年下半年以来,区审计局对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2个区属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一个乡镇2019年学校改扩建工程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计划安排,对花溪区2022年标准厂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情况,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专报1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出具审计决定3个,相关部门执行审计决定上缴财政存量资金404.94万元,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1条均获得被审计单位充分采纳。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通过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予以解决。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
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委、区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振信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经济总体回升向好。继续按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发展。贯彻“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落实预算资金安排,增加财政可持续性。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兜牢、兜实、兜准“三保”支出底线。但受多重因素影响,一方面收入增长乏力,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回落;另一方面又存在收入未做到“颗粒归仓”、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不够严格,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3家国有企业非税收入3168.78万元未上缴。二是结转两年以上存量资金837.4万元未统筹使用。
(二)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一是726.85万元专项资金滞留区财政,未拨付使用。二是未掌握37个调整预算后新增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三是3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招待费4.0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计划安排,审计了2个部门2023年预算执行、决算编制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一是1个部门未及时上缴财政存量资金75.28万元,未清退返还保证金34.85万元。二是1个部门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117.72万元、支出已停用且达到报废条件车辆的保险费、审车费、维修费0.48万元、无预算列支培训费0.11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浪费、使用效益不佳。1个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向2家企业支付专项资金125万元;项目逾期未建成,27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三)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520.71万元采购款未纳入决算报表,造成账表不符。
(四)部门所属单位管理监督存在风险隐患。一是1家单位2个项目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行为,涉及资金398.50万元。二是1家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16.50万元。三是2家单位2023年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计划安排,聚焦重点民生,对一个乡镇2019年学校改扩建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三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合规,项目完工移交后,校方正常开展了招生教学工作,各年级开设了相应课程、配备了相应师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所小学存在概算批复及合同约定的部分建设内容未实施,涉及概算批复工程费519.88万元。二是4所学校教学设备采购资金未足额到位,存在拖欠企业货款900万元。三是已建成3所学校中,投入使用的教室为实际建成教室的52.8%、61.6%、40.4%,学生宿舍在教学期间未投入使用,仅假期提供给国有平台公司用于参加研学的学生住宿使用,项目建成后未实现预期目标,形成资产浪费。四是项目审核结算不准确,多计工程费用金额135.55万元。
四、标准厂房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3年下半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花溪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其中3个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违规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4个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违规实施属“三边”工程。
(二)资金筹集使用不合规。一是欠付9个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款。二是改变标准厂房项目专项贷款资金用途。
(三)以房招商及标准厂房使用存在疏漏。一是未及时清收入驻使用标准厂房企业、单位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1533.32万元。二是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向2家企业交付厂房1.08万平方米。三是3家招商引资企业未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协议即占用标准厂房1.48万平方米。
五、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安排调度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从严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审计整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审计指出的问题精准,解决方式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截至2024年6月,自2016年以来区级审计发现问题674个,527个已经全部整改,147个未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协调难度较大等情况。下一步,区人民政府将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审计整改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力度跟踪督促,全面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年底前按要求汇总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进行公开。
六、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2023年下半年以来,审计移送相关部门问题2个,移送问题线索2条。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管理,树牢过“紧日子”理念,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的约束性、精准性、可执行性。严控一般支出的同时,必要支出也要从紧安排,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到项目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管理等各方面,勤俭办一切事业。二是强化预算支出的日常监督、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控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将绩效评估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把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部门单位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推动部门单位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二)进一步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一是强化监督,管好用好国有资金、国有资源资产,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特别是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做到高效、实时,按照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的要求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二是发挥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财政投入。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防不顾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二是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推进完工项目尽快投用,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内容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真实准确。三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落实资金保障,加强支出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问题整改“动态清零”行动。一是审计机关规范审计结果认定,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审计整改有成效、可倒查。二是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应该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高效落实整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各项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审计工作,做到“抓落实”“增效益”“保民生”“严用权”“防风险”,发挥审计监督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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