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花溪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向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花溪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区属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乡村振兴等方面审计。坚持上下联动,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计划部署,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农村“五治”资金使用情况及花溪区“一圈两场三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2021年,有关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助力“强省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财经法纪观念、深化改革意识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村“五治”助力乡村振兴。立足民心、民生,加快补齐农村工作短板弱项,花溪区财政2021年以来安排农村“五治”资金16054.22万元,深入开展农村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工作,全力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积极推进“四化”建设。花溪区财政2021年安排“四化”资金45317.82万元。加大企业扶持及大数据建设运营、企业改制及减负、园区发展等方面力度;聚焦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等民生项目,城镇换新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提升新型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增强全域旅游开发营销、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及扶持新动力。
——审计力度持续加强。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紧扣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提升年”的要求,严格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2021年财政审计主要围绕财政资源统筹,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三个方面,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开展审计监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如实报告审计发现问题,通过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同时立足“权威高效”,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维护审计监督声誉,审计力度得到持续加强,以审促改,以审促建得到进一步推动。
2021年下半年以来,区审计局对区财政2021年预算执行及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个区属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麦坪镇乡村振兴实施情况、2个部门的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2021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农村“五治”资金使用情况及花溪区“一圈两场三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报送审计专报1篇,出具审计决定4个,移送相关部门问题3个,移送相关部门问题线索4条,移送金额555.8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2条。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通过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予以解决。(下文涉及单位均使用规范性简称)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
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花溪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区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表明:
2021年花溪区上年总结余54046万元,当年总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1221340万元,当年总支出(含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1119757万元,当年滚存结余155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10974万元,当年总收入438739万元,当年总支出426087万元,当年滚存结余23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29239万元,当年总收入722015万元,当年总支出656777万元,当年滚存结余944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64万元,当年总收入5922万元,当年总支出4341万元,当年滚存结余164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3769万元,当年总收入54664万元,当年总支出32552万元,当年滚存结余358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筹措落实“四化”资金。统筹推进全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总体执行较好。有序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首次完成编报花溪区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应予以重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报管理不够精细。主要包括: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39万元未编入区本级年初预算;4家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个别部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致使预算执行情况较差。
(二)财政资源统筹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区财政安排至部门的上级专款结转资金2178.17万元未使用完;2个部门的存量资金176.48万元未及时收回。二是部分区本级安排的预算和上级专款执行进度低。
(三)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事项编报不够准确、完整。主要包括:已实际交付使用的11个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419.79万元;“其他财政存款”、“保障性住房”、“其他货币资金”披露不准确,部分内容披露不完整;部分抵销分录科目编制错误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需持续加强。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6个未完成整改,应加以关注持续整改。
二、2个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组织实施审计了区医疗保障局、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的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覆盖财政资金7069.64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家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2021年财务状况,但存在部分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一是区医疗保障局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无预算安排支出20.34万元。二是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使用的2021年春季学期助学金47.35万元未列入调整预算,预算编制不完整;未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未缴国有资产收益0.63万元。
(二)资产购建和管理程序不够严格。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且无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产价值115.97万元;政府采购项目5.0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区医疗保障局决算报表填列不准确;未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财务签批和派车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算报表填列不准确。
三、2021年度地方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1年花溪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59543万元(含花溪区34685万元、经开区24858万元),接受省财政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4685万元,主要投向铁路、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学前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
截至2022年2月底,花溪区应支付省财政2021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费用36.39万元,已支付36.39万元;应支付省财政2021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利息202.98万元,已支付202.98万元。
截至2022年2月底,2021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已完工1个,为孟关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产生污水处理费收益50.7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按时支付发行费用及利息,维护了政府信誉。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实施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主要是市域快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天河潭站、花溪西站及孟关站未履行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区园区服务中心未严格审核专债项目“一案两书”,影响申报资料质量。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对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农村“五治”资金使用情况及花溪区“一圈两场三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使用方面。一是部分“五治”资金未落实,涉及“村庄规划编制”区级资金250万元,“治风”资金130万元。二是徐家冲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未及时拨付项目预算资金43.10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重复申报“治厕”农户信息125户;18户户厕改造申报信息不真实;将以往年度已完成建设项目列入2022年“治水”任务;未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四个机制和年度农村生活垃圾“一村一方案”;“治风”资料不完整,“一约一会”建立健全不规范;十字街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拖欠企业“房地一体”调查服务费4.05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中心农贸市场、花二中停车场两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组织实施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麦坪镇人民政府3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在推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部门事业发展情况方面。麦坪镇人民政府耕地“非农化”、“非粮化”10.47亩问题未及时整改;未完成招商引资、稳就业目标责任;虚报“三变”项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一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预算支出6.6万元;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且部分内容欠规范;二是麦坪镇人民政府大额非人员支出512.01万元未通过集体决策。
(三)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一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费账户管理不规范,核算非党费资金5.0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168.47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资产无偿调拨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87.66万元。二是麦坪镇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租金5.5万元存放下属企业,形成政府“小金库”;长期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处采购车辆维修服务,并引发一系列违规问题,涉及资金38.24万元;违规在下属农工商公司报销政府费用;国有资产管理不善,涉及资产价值118.57万元;对公职人员借款管理不力;未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43.57万元。
(四)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方面。麦坪镇人民政府部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不符合市、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目标、布局和品种要求;厕所建设改造质量不达标,三格化粪池不满足粪污无害化处理要求,公厕选址和布局不合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专职管理人员不满足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六、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对麦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至2021年7月乡村振兴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麦坪镇党委政府能够落实巩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建立防贫减贫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厕所革命等任务,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振兴,但审计也发现了部分问题:
一是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户贷款未享受“特惠贷”政策。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问题。三是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到户类生物性资产保存率低;部分经营性资产和收益闲置。
上述问题指出后,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通过上缴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等方式积极、及时开展整改工作。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认真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加强资金有效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决算,提高预算编制、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控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稳妥推进预算项目实施,加快上级专款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益性。
(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积极推进投资转固定资产工作,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手续,进一步解决部分部门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有序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一是充分认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对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二是着力提升编制水平,加强部门财务会计系统培训和指导,提高编制准确性、完整性,确保真实性。
(四)继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以审促改提质增效。各部门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工作意见。着力抓好审计整改,坚持做到纠偏、扶正和整改紧密结合,提升管理质量增强治理效能。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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