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5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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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2025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名单

发布时间:2025-12-15 14:26:04 打印 关闭 【字体:小中大】 视力保护色:

花溪区2025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1 贵州鹤庭沃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1520114MA6DKBF39C 冯锐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2号开发大厦 2025年6月13日,花溪区人社局接到兰丽川反映在贵州鹤庭沃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兰丽川的工资62470.49元。 经调查核实,贵州鹤庭沃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兰丽川的工资62470.49元情况属实,调查结束后,花溪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其未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9月3日对贵州鹤庭沃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25年9月24日,花溪区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花人社监理字〔2025〕第09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罚字〔2025〕第10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对其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我单位提供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目前该案正依法继续办理当中。

2 鹤庭科技有限公司 91520114MA6DMUPW21 冯锐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小孟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二期项目一号楼2层 2025年6月13日,花溪区人社局接到余知航等3人反映在鹤庭科技有限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余知航等3人的工资共计250545.84元。 经调查核实,鹤庭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余知航等3人的工资250545.84元情况属实,调查结束后,花溪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其未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9月3日对鹤庭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在此期间,该公司向我单位提供支付部分工资的凭证,但仍拖欠3人工资243390.32元未支付,2025年9月24日,花溪区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花人社监理字〔2025〕第10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罚字〔2025〕第11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对其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
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我单位提供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目前该案正依法继续办理当中。

3 贵阳荣氏德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91520114MAE5M0TCXY 隋晓东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黔江路10号(黔江厂生活区内)廉租房4号楼负一层 2025年6月11日,花溪区人社局接到曹艳红等人反映在贵阳荣氏德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曹艳红等7人的工资共计35066元。 经调查核实,贵阳荣氏德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拖欠曹艳红等7人的工资35066元情况属实,调查结束后,花溪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其未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9月22日对贵阳荣氏德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25年10月25日,花溪区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花人社监理字〔2025〕第15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罚字〔2025〕第14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对其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我单位提供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目前该案正依法继续办理当中。

4 贵州大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520111MAAJYPYH1D 石成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黄河路312号黄埔国际2栋1层4号 2025年7月3日,花溪区人社局接到周志武反映在贵州大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周志武的工资20883元。 经调查核实,贵州大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周志武的工资20883元情况属实,调查结束后,花溪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其未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9月22日对贵州大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25年10月23日,花溪区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花人社监理字〔2025〕第13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罚字〔2025〕第13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对其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我单位提供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目前该案正依法继续办理当中。

5 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91520114MAAL1FTPXR 李应碧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黄河路2号龙湾万达广场2层2022、2023号 2025年6月23日,花溪区人社局接到刘安金、周瑞先反映在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刘安金、周瑞先2人的工资共计32325元。 经调查核实,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拖欠刘安金、周瑞先2人的工资共计32325元情况属实,调查结束后,花溪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其未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9月24日对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25年10月16日,花溪区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花人社监理字〔2025〕第12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罚字〔2025〕第12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对其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我单位提供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目前该案正依法继续办理当中。

6 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91520114MAAJTUUU9Q 李应碧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万科大都会北区商业综合体5层3号 2025年7月4日,花溪区人社局接到罗玉敏反映在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罗玉敏的工资13400元。 经调查核实,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拖欠罗玉敏的工资13400元情况属实,调查结束后,花溪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其未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10月21日对贵州云华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25年11月5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文书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2025年11月5日,花溪区人社局依法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花人社监理字〔2025〕第17号),2025年11月12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罚字〔2025〕第16号),责令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对其存在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该公司至今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我单位提供支付员工工资的凭证,目前该案正依法继续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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