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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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0:1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6月13日审定,现将,《关于调整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4日)。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链接:花乡振字〔2022〕10号关于调整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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