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3月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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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3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8 17:2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3月卫生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或编号 结案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报告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1 贵阳康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花溪康仁祥西医诊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淡水巷11号家和花园E栋1层5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花卫妇罚〔2025〕001号 2025年1月16日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15000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贵阳康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机构]于2024年11月12日在贵阳康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花溪康仁祥西医诊所)内[时间、地点]对王花姓名]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类)。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000),(没收违法所得:22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 花溪瑞宏中西医结合诊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云上村浪风关4栋1层16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版本》》 第四十七条 花卫医罚〔2025〕001号 2025年3月28日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12000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非卫生技术人员穆宇等1人正在从事诊断工作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3 花溪百欣康诊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街道羊昌坝二期A21号门面(安置房2栋14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花卫传(简)罚〔2025〕002号 2025年3月4日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1000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4 花溪康源平欣诊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街道洛平村,尖山村,大寨村碧桂园印象花溪52栋1层5号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花卫传(简)罚〔2025〕001号 2025年3月4日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1000 贵阳市花溪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注射器](名称)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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