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安全生产和救灾

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18 15:04:18 打印 关闭 【字体:小中大】 视力保护色: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升安全监管质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核心任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排查整治。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五乱”问题为导向,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花溪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执法统筹,提升监管精准性

1. 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与名录,严格审核受检企业资质,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着力整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合理压减涉企检查频次,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

2. 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占比不低于60%,对其实施每年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店、未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下工贸企业等一般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方式开展抽查,确保检查频率科学、监管力度适度。

3. 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同步制定标准化检查清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规范性与精准性。

(二)聚焦核心重点,筑牢安全防控线


1. 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依据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力量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重点作业环节等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风险精准防控。

2. 强化关键环节监管,重点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成效,推动安全责任贯穿设备设施、现场管理、一线人员、应急制度等全链条,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 对重点检查单位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案双罚”制度,对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等企业,动态增加检查频次。

(三)规范执法流程,深化闭环管理

1.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2. 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执法人员需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强化检查前方案制定与现场执行管理,采用“问题+证据”双要素记录模式,确保问题查深查透。

3. 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实行“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充分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执法过程实时录入、全程可溯,依法通过政务平台公开执法信息,提升执法智能化与透明度。

4. 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要求,确保要素完整、法律依据准确、术语标准,严格执行签字确认、证据固定等程序,保障文书法律效力。

(四)强化能力建设,压实监管责任

1.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宣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资格证培训及换证考核,规范执法程序与文书填写,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

2. 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工作,依托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作用,明晰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边界,合力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 高效处置举报投诉与事故调查,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即时受理、限期核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依据区政府授权,牵头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要求,确保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创新督导服务,推动社会共治

1. 在春节、国庆、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采用指导服务方式,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 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帮助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隐患自查自改能力,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处罚依据,重在督促闭环整改。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落实安全生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鼓励群众与媒体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六)服务发展大局,落实重点任务

1. 紧密围绕“强省会”战略与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工业企业、园区及相关建设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保障工业经济安全稳定发展。

2. 妥善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主动对接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健全部门间执法协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执法检查安排

(一)辖区内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截至目前,花溪区应急管理局辖区内,纳入监管企业总计103家,(其中:3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2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按照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的要求,本年度区应急局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单位62家,其中包括3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家非煤矿山、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含生产企业、工业气体、加油站、网上贸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二)检查分级和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贵阳贵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以重点监督检查为主,将监管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1家非煤矿山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30家规上工贸企业列为综合监管检查单位,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检查(具体名单附后),其他规下工贸企业、未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加油站、2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有效期为一年)列入一般监督检查,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

(三)检查方式

按照“执法有计划,工作讲标准,监管有力度,整改抓落实,执法必到位”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执法检查工作。

1.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按程序执法形成闭环管理,事后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归档。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处罚,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查处完毕,卷宗及时归档。 

2.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细致开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有效性。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企业,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四、花溪区应急局基本情况

目前,花溪区应急局系行政执法部门,局机关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4个科室(局办公室、安委办综合科、安全监管科、自然灾害科),下设两个事业副科级单位:花溪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花溪区应急综合服务中心。全局在册人员40人(局机关9人,机关工勤1人,执法大队15人,应急服务中心15人),实际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8人(不含抽调乡镇2人)。

五、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花溪区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执法人员8人(不含抽调乡镇2人),经测算,总法定工作日2000天,其中监督检查工作日61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048天、非执法工作日672天。

(一)总法定工作日计算

2026年全年共365天,法定节假日115天(含周末双休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15=250天。

总的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

本机关法定工作日:250天×8人=20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计算

1.执法检查工作日:612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000天-868天-520天=612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检查工作日合计为606天,具体构成如下: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工作日:1家次×2人×1天=2天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工作日:25家次×3人×1天=75天

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工作日:30家次×2人×1天=60天

一般检查工作日(“双随机”抽查):56家次×2人×1天=112天

其他机构检查工作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20家次×2人×2天=60天

2+75+60+112+60=309天

预留复查工作日:复查率按80%计算,309天×80%=297天

理论执法检查工作日:309天+297天=60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共计1048天,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各类执法活动:

特殊时段(如春节、国庆等)安全生产督导帮扶:预计每年检查13个乡(镇)、办事处2次,每个单位每次用时1天,每次2人,13个×2次×1天×2人=52天。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生2起一般事故,每起事故按照60天计算,安排2人组织调查。2起×60天×2人=240天。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按4起举报,每起用3天时间进行调查处理,每起2人。4起×3天×2人=24天。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全年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2次,每次2人,每次2天。12次×2人×2天=48天。

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打非”执法行动:全年10次(危化6次、烟花4次),每次3人,每次3天,10次×3人×3天=90天。

完成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及其他工作任务:全年30次,每次3人,每次3天,30次×3人×3天=270天。 

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各类宣传:预计4次,每次4人,每次1天;4次×4人×1天=16天。

每年召开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各类会议:预计8次,每次用时1天,每次3人,8次×1天×3人=24天。

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审查许可:每年2次(危化1次、烟花1次),每次2人,每次5天。2×2人×5天=20天。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全年办理各类登记、备案6次,每次2人,每次2天。6天×2人×2天=24天。

开展听证、行政应诉有关事宜:全年1次,每次2人,每次30天。1次×2人×30天=60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52+240+24+48+90+270+16+24+20+24+

60=868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的计算

重要节假日活动:七次、每次值班1天。7次×1天×8人=56天。

每周例会:每人半天,52次×8人×0.5天=208天。

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预计5天,8人×5天=40天。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预计2次,每次4人,每次1天,2次×4人×1天=8天。

病假、事假:每人每年5次每次1天,8人×5次=40天。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育儿假:8名监管人员每年年休假平均各10天,共计80天。

参加党群活动: 每年参加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及其他活动12次,每次0.5天,每次8人×12次×0.5天=48天。

完成市、区人民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党建、党风廉政、保密等其他工作:全年共计20次,每次2人,每次1天。20次×2人×1天=40天

非执法工作日:56+208+40+8+40+80+48+40=520天。

六、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及重点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检查范围: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检查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见附表1)

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检查事项: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从业人员资质学历管理、重大隐患管理、储存设施异常运行管理、生产装置带病运行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隐患管理、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重大风险管理、设备管理、变更管理。

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事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情况、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非煤矿山重点检查范围:1家非煤矿山,按照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每年进行1次监督检查。(见附表2)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事项:重大隐患的管理、开采方式、运输系统、许可证状况、边坡监测与稳定性专项分析、采掘作业的管理状况、基本图纸与实际情况的符合度、边坡现场的管理状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

3.工贸行业监管检查范围: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重点对30家规模以上生产加工型企业开展综合监管,每年进行1次监督检查。(见附表2)

工贸行业重点检查事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冶金等重点领域检查事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等。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各相关科室、队要依据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检查前必须制定针对性《现场检查方案》。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和乡(镇)、办事处计划衔接,避免重复检查。

(二)规范执法,提升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全程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挂牌督办,及时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助企发展。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推行“说理式”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企业自查正在整改的问题,依法落实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规定。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技术指导,助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四)严明纪律,廉洁执法。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执法规范和工作纪律,统一规范着装,做到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五)聚焦预防,防治结合。将工伤预防作为检查和服务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健全预防机制,加强安全培训与健康管理,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附表:

1.2026年花溪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6年花溪区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表1.

2026年花溪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时间

危险化学品企业

双随机

2026年1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花溪南大街加油站

每月抽查2家危化企业(含加油站、网贸企业)

2026年2月

贵州省遵义三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凤鸣加油站

2026年3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九八加油站、贵阳城发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贵阳环线高速公路南环加油一站、贵阳中石化元通能源有限公司花溪改貌壹号加油站

2026年4月

贵州吉润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靖弘能源有限公司马铃石化加油站、贵州鑫成祥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贵阳油库、中国航油集团贵州石油有限公司谷立油库、贵阳花溪南部表处基地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红岩加油站、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天河潭贰号加油站、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天河潭壹号加油站

2026年7月

贵阳花溪麦坪场坝加油站有限公司、贵阳花溪川贵黔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花溪高源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贵阳传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涟江加油站、贵阳花溪丰源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花溪高坡加油站

2026年9月

贵州珂岭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永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贵州欣平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孟溪路贰号加油站

2026年11月

贵阳花溪石板菜园子加油站(普通合伙)、贵州交建国储贸易有限公司花安高速燕楼服务区加油站二站、贵州交建国储贸易有限公司花安高速燕楼服务区加油站二站

2026年12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青岩加油站、贵阳城发中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青岩北部环线加油站

检查时间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双随机

2026年1月

贵州省供销社烟花爆竹连锁有限公司、贵阳花溪金盛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零售店,年度全覆盖(烟花爆竹零售点,纳入专项检查)。


附表2.

2026年花溪区应急局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时间

工贸企业

双随机

2026年1月

贵州万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每月抽查1家规模以下工贸企业。

2026年2月

贵州科润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贵州联洪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贵州麟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富华印刷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贵阳花溪贵和建材有限公司

贵阳恒晨饲料有限公司

贵阳卡莉娜服饰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贵阳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贵阳龙凤胎饲料有限公司

贵州金石佳凯顺工贸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贵阳花溪达沃斯光电有限公司

贵州中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北极熊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贵阳闽达钢铁有限公司

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贵州三元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贵阳力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贵州海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贵州远阳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贵州鼎耀玻璃有限公司

贵州雨娇纸制品有限公司

贵州省杰芯通电子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贵州影虹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贵阳新燎原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贵阳高原环宇矿机制造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

贵州三佰山纸业有限公司                     

贵州黔福香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12月

贵州行瑞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旺财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时间

非煤矿山

2026年上半年

贵阳市花溪区燕楼乡谷蒙村屯上水泥用石灰岩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