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6年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说明
发文机关: 花溪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7-13
施行日期: 2026-07-13
废止日期:
2026年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说明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区2026年上半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花溪区司法局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序号

部门

文件名称及文号

意见

备注

1

花溪区卫健局

关于印发《花溪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花卫健通〔2024〕30号)

废止

已过试行有效期

2

花溪区卫健局

关于印发《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花卫健通〔2024〕31号)

废止

已过试行有效期

3

花溪区卫健局

关于印发《花溪区普惠托育服务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卫健通〔2024〕32号)

废止

已过试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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