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2023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情况说明 | ||
| 发文机关: | 花溪区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
| 施行日期: | 2023-12-22 | ||
| 废止日期: | |||
2023年下半年,我区共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11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对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精神规定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进行清理。经各部门清理报送的结果来看,目前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
特此说明
花溪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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