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
教育利民政策
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全面了解学生资助政策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2-10-21 11:06:00
花溪区惠企利民政策汇总表惠企利民政策名称:学前教育资助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学前教育资助 | 政策措施: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在园内享受800元/生·年的资助金。 |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黔财教[2012]75号 |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在园内享受800元/生·年的资助金。 |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 幼儿家长向幼儿园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提供发放资金的银行卡号 | 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经班级评定、幼儿园评审、公示并上报数据,区教育局审核数据,组织划拨、发放资金到家长提供的银行卡号。建立学前教育阶段资助金管理制度、材料归档保存。 | 就读幼儿园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1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 政策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按补助标准分学期发放补助资金。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秋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助函〔2019〕505号 |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小学寄宿生 10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小学非寄宿生 500元/生·年、初中非寄宿生 625元/生·年的标准,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分学期发放补助资金。 |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生和家长向学校申请,并如实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活费补助申请表”“承诺表”,提供发放资金的银行卡号 |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班级评定、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数据,学校公示并上报数据,区教育局审核数据,组织划拨、发放资金到家长提供的银行卡号。建立义教阶段资助金管理制度、材料归档保存 | 就读学校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1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 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政策措施: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享受25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500元/生·年三档不同的国家助学金。 |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财教〔2011〕3号 |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享受25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500元/生·年三档不同的国家助学金。 |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生和家长向学校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提供发放资金的银行卡号。 |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班级评定、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数据,区教育局审核数据,组织划拨、发放资金到家长提供的银行卡号,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材料归档保存。 | 就读学校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1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贵阳贵安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学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 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 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贵阳贵安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学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 | 政策措施:学生家庭持有按规定年审,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校内享受免学费补助,按学校实际收费给予免除。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学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教发〔2021〕40号 | 学生家庭持有按规定年审,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校内享受免学费补助,按学校实际收费给予免除。 | 学生家庭持有按规定年审,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 新生报到时凭本人所在户口本及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到学校进行认定。其余年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推送、民政低保信息库比对截屏或持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予以确定,市外户籍的低保学生持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进行认定。并如实填写“贵阳市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学费申请表”;“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 学校确定城市低保家庭免学费对象后,公示并在开学一个月内上报数据,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复核受助学生信息后,由市教育局商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建立城市低保免学费管理制度、材料归档保存。 | 就读学校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1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就读普通高中免除学费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 内容 | 政策文件 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 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就读普通高中免除学费 | 政策措施:具有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镇)户籍,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择校生)属于免费对象,即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在校内享受免学费补助,按学校实际收费给予免除。 |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从2012年起在全市民族乡和贫困乡实施就读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2〕82号) | 具有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镇)户籍,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择校生)属于免费对象,即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在校内享受免学费补助,按学校实际收费给予免除 | 具有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镇)户籍,同时具有贵阳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不含择校生) | 学生凭本人户口本或其他相关户口证明到学校登记造册。学校严格审核后,复印和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填报“贵阳市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 学校确定民族乡和贫困乡免学费对象后,公示并在开学一个月内上报数据,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复核后报送市价调办、市财政局审核。建立民族乡和贫困乡免学费管理制度、材料归档保存。 | 就读学校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1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 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 政策措施:普通高中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费,按学校实际收费给予免除。期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 财教〔2016]292号) | 普通高中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费 | 普通高中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农村建档立卡依据、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特困救助证复印件。 |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班级评定、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数据,学校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并免除学费。 | 就读学校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831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
单位 | 政策 名称 | 政策 内容 | 政策文件 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 | 政策措施:普通高中就读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扶贫专项金10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课本费400元/生•年 |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92号 | 普通高中就读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给下列资助:扶贫专项金10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课本费400元/生•年 | 普通高中就读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农村建档立卡依据。 | 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班级评定、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数据,学校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实施,专项资金1000元通过“一折通”资金监管平台按学期发放,免教科书和住宿费由学校按实际产生情况给予免(补)。 | 就读学校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55121 |
惠企利民政策名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文件 依据 | 办理事项 | 办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 地点 | 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
区教育局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政策措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大专及本科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6000元。 | 1、财政部 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 2、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 164号), 3、关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提额申请的通知。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68号)。 | 入学前学籍在花溪区的家庭经济困难、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本专科学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 户籍属于花溪区家庭经济困难的,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新生或在校生。 | 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学生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 1、申请学生在《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申请表。2、首次申请学生带上所需资料到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续贷学生可以远程办理。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花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51- 83155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