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贵阳贵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花溪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花溪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理论学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局务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12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115人参加2025年“法宣在线”考试,通过率100%。二是深化普法宣传。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自觉维护党内法规权威,制定《花溪区财政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花溪湖公园、十字街社区开展现场法治宣传活动2次,吸引群众百余人参与,在局机关设立展板3个,张贴条幅3个,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促进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用好绩效评价指挥棒,持续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性机制。二是增强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强化库款调度与执行监管。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9%,完成调整预算的98.23%。其中“三保”支出269746万元,“三保”支出执行率超过99%。三是依法开展财政信息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部门职责,面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财政有关信息,持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托花溪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权责清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信息53条。
三、聚焦公正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根据花溪区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布的权力事项,编制《花溪区财政局权责清单目录(2025年版)》,明确我局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等事项,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全年共发生行政检查3次,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8项,均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资格管理。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目前,我局共有1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均按要求参加线上教育培训考试,确保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执行《花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1次、依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次。
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管。2025年全区采购预算金额3700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5822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185万元,节约率3%;处理政府采购投诉3起,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治理。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查封”行业歪风突出问题整治。经自查,报送“违法线索立案时间晚”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五、完善体系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质效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结合“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查封”行业歪风突出问题整治发现的短板弱项,制定《花溪区财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试行)》,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二是统筹规范管理。建立信访工作台账,统筹信访工作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共收到人民来信2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切实履行信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101号令),全区政府采购项目均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政府采购公告,做到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切实履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主体责任,足额将政府法定债务到期利息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不存在欠缴本息情况,有效维护地方政府信用。
花溪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