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东群(贵州)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子塑胶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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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东群(贵州)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子塑胶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16:31:04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目前《花溪区东群(贵州)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子塑胶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对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花溪区东群(贵州)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子塑胶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打开以下链接进行下载查阅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CZX7P7v5GWUPBZyGaDzLQ 提取码: ridm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东群(贵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创新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101号楼第2203

联系人:黎总         联系电话:1872589386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场地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800aD22D5j5baJ32CLa5WQ提取码: inj6(请打开链接进行下载查阅并填写),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956545527@qq.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东群(贵州)科技有限公司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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