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关于向四川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陈滔滔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及举证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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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关于向四川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陈滔滔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及举证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09:14:1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四川泉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机关于2026年3月17日已受理你单位员工陈滔滔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陈述其于2026年1月18日下午在贵阳经开区中国航发红林航空动力控制产品产能提升项目(129号装配试验厂房)工作中,不慎被砸伤右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我机关向你单位下达筑工认受字20260400125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筑工认举字20260400039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因无法直接及邮寄送达贵单位,现采取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如你单位认为陈滔滔与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认为此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15内提供书面证据逾期不举证的,我机关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我机关所调查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结论。

联系电话:(0851)88231708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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