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安排,区委第四巡察组自2026年2月25日起,至5月22日止对区水务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水务局党委。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回头看”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区委巡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实事求是。深入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结合十二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整改监督情况,坚持督促推动解决“老问题”与发现“新问题”相结合,对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再传导,对抓好巡察整改再督促,对巡察整改成效再巩固。
三、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水务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察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一)意见箱:分别放置于花溪区行政办公大楼二楼花溪区水务局,花溪区清溪路230号花溪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洛平水库管理用房处),花溪区石板镇石板一村石板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石板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花溪区青岩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杨眉水库管理用房处),花溪区清华路64号花溪区污水处理站。
(二)值班电话:1559910921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邮政信箱: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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