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至5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7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通知》《贵阳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8231600;邮政信箱: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人财大楼4楼花溪区财政局;电子邮箱1458004498@qq.com。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花溪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巡察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度,针对整改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如期完成整改。截至2026年1月23日,巡察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率96.7%,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推进的1个。制定的9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3条,完成率98.9%;建立或修订完善12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牵头领办问题17个。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结果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到目前都还没有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也未按要求建立薪酬绩效监管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国资监管机制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通知》(花府办发〔2020〕191号)关于国有企业运行管理的各项监管制度。修改完善《花溪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意见》《花溪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花溪区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监督管理意见》《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花溪区财政局国有企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前正按程序印发。二是强化国企资产管理方面。组织区管国有企业清理资产,并通过资产处置、以资抵债、抵押融资、物业出租等一系列方式盘活资产资源。三是深化薪酬改革方面。结合此次6家新组建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划转后实际情况,制定印发《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员额管理意见(试行)》并深化推进薪酬改革。目前,6户区管一级企业班子之间最高薪酬与最低薪酬差距68.5%,全区国有企业内部同一级别子企业负责人年度最高薪酬与最低薪酬差距46.3%,二级子企业副职负责人最高薪酬与最低薪酬差距35.53%,引导国有企业打破“大锅饭”,形成“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干事创业导向。制定《进一步深化花溪区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将企业薪酬兑现严格与企业经营情况挂钩,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四是全面落实薪酬制度改革“三个拉开”方面。建立国有企业员额管理制度并将员额管理制度纳入区管国有企业年度考核,将国有企业薪酬和年度考核挂钩,实行薪酬总额年度批复及清算备案,拟定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指导意见。目前,区财政局已拟定《进一步深化花溪区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实施意见》。
(二)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5年9月18日、9月30日在区财政局党委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并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国企改革会议精神。紧扣上级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一改二强三分”,强化党建引领,抓实改革落地见效,全面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区财政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国企基层党建工作调度会议,全面总结2025年上半年国企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成“排队抓尾、双整双创”行动排队结果确认、分类谈话和示范创建、整顿提升工作,并开展先进带后进参观学习、“书记讲给书记听”交流座谈活动,推动国企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并及时组建区级验收组,对后进党组织严格开展评估验收工作。三是围绕“黔进先锋·贵在行动”总载体,分层分类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推动党建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贵州大学动物医院、伟荣101地块盘活产业项目为试点,探索开展产业链创新链党建,选优配强“链长”2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并在2个试点项目推动打造“红色强企标兵队伍”。
(2)对国有企业改革统筹监管体系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管好人方面。制定《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意见》《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意见》《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意见》,严把人员进口关,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管好钱方面。制定《花溪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意见〈试行〉》《花溪区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监督管理意见〈试行〉》,规范和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三是管好重大事项方面。制定《花溪区区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规范监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及决策程序,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完善“两规则三清单”,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内控治理。四是全面落实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国有企业员额管理制度并将员额管理制度纳入区管国有企业年度考核,将国有企业薪酬和年度考核挂钩,实行薪酬总额年度批复及清算备案,拟定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指导意见。目前,区财政局已拟定《进一步深化花溪区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实施意见》。
(3)财会监督效果发挥不好。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决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已于2025年8月拟定《花溪区财会监督事项清单》按照规定的财会监督任务认真落实,目前,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检查任务。同时,选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黔陶乡、花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家单位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二是严格执行《花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2025年11月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对2023年以来花溪区审计发现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研判1次;参加花溪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2次;选派3名财会业务骨干参加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5日制定印发《花溪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系列文件,逐步构建花溪区财政局“1+7+N”的内部控制体系;修改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财会监督等内容;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观看《以案为鉴,守廉于心—贵州省财政系统警示教育专题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4)对财政资金统筹调度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以来通过指标额度查询等模块查询指标下达情况及支出情况6次以上,将系统已推送的指标做好台账登记,并及时告知单位建项目库做好指标调剂,确保指标正常使用,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单位及时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资料6次以上,通过快传下发工作提示以及资金执行执况2次、微信下发工作提示1次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单位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加强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执行督促;二是2025年部门按月报送预计支出数据11次,局领导根据单位报送的支出需求做好资金统筹调度,足额支付中央就业资金3885万元(其中8月286.3万元、9月112.84万元、10月1217.12万元,11月135.03万元、12月216.08万元);三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拨付中央就业资金3885万元,执行率91%,符合省、市关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执行率达90%以上的要求。
(5)对财政性资金实施的项目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评审全流程机制管理。拟定《贵阳市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内控制度》,完善项目接收、审核、审定等环节的评审全流程机制。进一步对花溪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决算送审流程及资料进行规范,对项目送审环节所需评审资料列明具体清单及注意事项,保障送审资料的规范性。二是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做好老旧小区项目评审所需资料的沟通、对接及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函4次督促城更中心及业主单位推进项目评审,同时要求评审机构定期反馈评审进度,我局及时跟进,对评审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方集体会商,高效推动问题解决,保障评审工作高效、顺畅推进。三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完成项目结算工作。截至目前,花溪区易涝积水点综合治理工程资金拨付1762.75万元,拨付率64.62%,待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项目尾款。
(6)对政府采购培训指导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于2025年12月17日组织全区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规范采购行为,促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向更优更好进发。二是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截至2025年12月15日,花溪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61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500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098万元,节约率3.04%。三是我局已于2025年8月15日对贵阳市花溪区经开第一中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花溪区财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中共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任务安排》《花溪区财政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党委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构建起权责清晰、覆盖全面的责任落实体系,并于2025年7月30日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效制度支撑。二是坚持定期调度,推进常态落实。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调度会制度,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系统梳理阶段性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于12月10日局党委(扩大)会上专题调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半年一调度相关要求。三是完善传导机制,筑牢廉政防线。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机制,科学拟定廉政提醒谈话计划,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于2025年“五一”“十一”假期前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共188人,实现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谈话全覆盖,切实以常态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动态风险排查警示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分工调整后的局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次,深入梳理财政业务流程,覆盖所有岗位、所有环节,精准识别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无死角、无遗漏;二是严格落实分级分层廉政约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把牢关键节点,在重要节假日前由局主要领导对各分管领导及各分局长、分管领导及分局长对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层层谈心谈话2次;聚焦关键岗位,针对性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学习教育,对新提拔的4名科室负责人开展干部任前谈话1次,对参加科级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3名科级领导和1名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参训前谈心谈话1次;拧紧责任链条,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和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就强化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督促履职尽责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及批评教育11人,有针对性地压紧压实责任。
(3)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监督格局基本形成。7月以来,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实地走访、查看资料、与相关责任人沟通等方式,对重点岗位、关键领域、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9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财政局共备案审查重大事项47项,我组针对会议议题进行研判17次,按规定派员列席区财政局党委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8次,实现每季度至少参会1次的目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三是深化巡察整改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取得实效。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开展监督检查5次,督促发现问题整改2个,确保整改工作真落地、见实效。
(4)文风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培训提素养,夯实改进文风根基。7月23日通过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增强改进文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夯实基础;聚焦文风规范与文字素养提升,于10月20日组织各科室开展发文工作专题培训,结合公文抄袭专项整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对规范性公文撰写进行再培训、再强调,明确“实事求是、简洁明了”的文风标准,切实提升干部公文写作能力;同时,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关于文风建设的集体谈话1次,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存在错误的文件撰写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抓整改,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审核把关口,健全公文质控体系。对发文环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撰写人自查+部门内部交叉审+领导终审把关”三级审核流程,规范审核范围与标准。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统一开展把关指导,对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进行评估,确保公文质量合规、严谨。三是定流程明规范,完善会议记录管理。严格规范会议记录与纪要整理流程,遵循“先记录、后整理”原则,现会议记录已进一步规范,截至目前,已规范记录党委(扩大)会、局务会27次,均完整如实反映会议议程、讨论内容及决议事项,会议纪要均实行分级审核印发机制,经各分管领导审阅会签、主要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确保会议精神高效落实。
(5)安排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人事变动报备制度,筑牢衔接基础。建立《人员变动动态台账》,对系统内人员实行“变动提前报备制”,明确若需抽调专项工作组人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同步由局党委明确替补人员及工作交接时限,从制度层面杜绝因人员调整导致工作断档。二是规范工作交接流程,压实后续责任。明确人员更换后的工作交接事项,要求原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将工作交接清单以及相关工作核心资料完整移交至替补人员,并向其详细说明工作重难点及未完成事项,同时由局办公室(监督)参与交接核验监督,确保责任无缝传递。三是强化跟踪督办问效机制,确保整改见效。由局办公室(监督)负责对局党委安排事项进行督办,建立督办工作台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安排工作6项,均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并在会上通报。
(6)对第三方评审机构盲目信任。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花溪区高坡乡云顶小学迁建工程结算复核结果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评审机构于2025年1月20日最终认定系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5.55万元,该复核结果已报区审计局进行问题销号,现该问题已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整改。二是与2025招标入围的评审机构签订《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评审项目框架协议书》,一方面,要求新招标入围的第三方项目评审机构对项目预算、结算、决算评审结论严格执行初审、复核、三审“三级复核”制度,并要求相关评审人员在评审报告上加盖执业印章,力求评审结果真实准确;另一方面,要求对原审核机构审计的项目结果进行复核,项目以最终复核认定金额作为计费依据,复核最终认定结果与原初审机构审计结果偏差率±3%及以上将扣减原审核机构审核该项目审核费的30%;现已随机抽取评审机构对“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花溪区松柏山水库生态清洁小流域”、“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装修项目(二次)”结算项目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项目以最终复核认定金额作为计费依据,复核结果将与评审机构考核挂钩。
(7)领导班子履职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局领导分工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班子成员职责清单,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联系和指导的下属副科级单位。通过建立“一对多”的精准对接模式,将监管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对下属副科级单位的日常监督不缺位、业务指导有实效。二是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全区76家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培训1次,组织全区财务人员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25年度会计准则制度线上培训1次,组织各分局村级财务人员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1次。三是针对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打破“基数+增长”固化思维,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重点大额资金支出项目须提供立项依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无明确绩效导向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如:马铃乡安排的贵州大学土地置换项目土地流转费,由区政府部门分管领域领导研究相关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安排预算资金进行保障(花府专议[2024]374号)。四是针对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报账资料把关不严问题: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规范资金的使用及规范、严格把关项目报账资料。结合乡镇财政资金集中整治工作,实地深入黔陶、孟关、青岩、麦坪、久安、中心分局等分局进行检查,发现10余个问题,已经完全整改完毕,督促各分局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线上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设置大额提现预警、违规提现预警、高档消费品(卡)监控等规则名称,嵌入事前拦截、事中控制、事后监控的模式进行过程监管。五是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财政补助资金闲置问题: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梳理,摸清存量资金底数,按照盘活口径对单位闲置沉淀资金全面清理收回。同时运用贵州省账户管理系统数据,对行政事业单位清理上报金额和实有资金账户情况进行比对,对账户资金余额仍然过大的单位再次进行清理。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共计开展三次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收回乡镇109.8万元资金;通过集中整治工作,收回财政补助闲置资金8.3873万元。六是针对借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明细台账,强化追回资金,及时清理借款11.10555万元。督促分局全面排查并建立乡镇干部借款台账,并督促整改销号;各分局长组织分局人员再次加强学习《贵州省公职人员借款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
(8)对基层项目实施缺乏全流程动态监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对黔陶乡、燕楼镇、青岩镇、麦坪镇四个乡镇衔接资金报账资料进行了检查,黔陶乡、燕楼镇、青岩镇等乡镇衔接资金项目存在部分资料缺失、内容不完整、时间逻辑存在错误等情况,我局及时督促乡镇财政分局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二是青岩镇项目负责人已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查明原因并出具书面说明(因时间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先整理招标公告发布到省交易平台,后续再签委托合同,故导致出现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及收取竞标报名表时间均在签订代理合同之前,招标公司已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并对招标真实性负责);已组织现场核实验收真实性,并由验收组成员签署情况说明(青岩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罗茜茹、王谭已重新现场测量复核,达夯村弯子机耕道长度1.032千米、野鹿井至长莫舵段0.458千米,实施内容与批复一致,项目表验收真实有效,同时已将验收表时间更正一致)。
(9)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结合实际制定《花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资产处置流程内容,已经区政府按程序审定,目前已正式印发执行。二是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均已按照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了资产管理经办岗和审核岗,确保资产卡片录入、变动、处置等环节规范开展。2025年度,批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91项,涉及资产原值9291.33万元。三是2025年对区农业农村局、溪南高中、区公安局的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检查,提高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性。四是由基财科人员负责督促下属10家财政分局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要求严格对资产账务进行管理,切实提升资产账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3.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议事事项未能有效形成闭环。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会议统筹,完善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会议统筹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花溪区财政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花溪区财政局局务会规则》,明确局党委(扩大)会、局务会列席人员范围,邀请议题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列席参会,切实提升会议决策的科学性与针对性。二是规范分发流程,提升办会效率。优化会议纪要分发流转机制,严格执行时限要求,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纪要精准发送至议题涉及的责任科室、分局及具体经办人,确保会议精神快速传达、工作部署及时落地。三是强化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健全跟踪督办问效机制,由局办公室(监督)牵头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建立完善督办工作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累计督办落实工作6项,均督促相关科室按时报送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权责边界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精简会议流程,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精文减会”工作要求,整合精简会议设置,取消干部职工会、局长办公会,统筹优化为局党委会、局务会两类核心会议。同步修订完善《花溪区财政局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局年度预算审议主体为局务会,以制度刚性规范预算决策流程。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凝聚决策共识。健全会议议题前置研究机制,所有上会议题均在会前充分征求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意见,保障各责任主体有充足时间研究研判、建言献策。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明晰权责边界。制定出台《花溪区财政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花溪区财政局局务会规则》,进一步明确两类会议的议事范围、决策要求和操作程序,厘清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会议决策管理体系。
(3)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学细悟强认识,筑牢思想根基。在11月4日召开的局党委(扩大)会上专题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核心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为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夯实基础。二是精研流程抓落实,做细会前筹备。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阶段,制定任务安排表,细化责任落实,确保每个环节任务按步推进;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环节,局党委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向6家区级部门、10家下属单位、所属支部及群众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到对财政局班子意见建议1条,对财政局班子成员个人意见建议0条,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已纳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同时,会后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规范收集存档,并报区委巡察办备案。三是复盘总结促提升,强化工作质效。对2022-2024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开展“回头看”,重点梳理征求意见环节的工作资料,针对发现的缺漏问题复盘总结并举一反三,对现阶段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靶向提醒与精准指导,并组织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流程规范,为扎实规范推进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打牢基础。
(4)执行党内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监督,压实支部责任。结合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委员对各支部党规党章学习、党费收缴等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巡察整改以来,党委委员到各支部督促指导工作3次。二是抓实学习教育,筑牢制度根基。党总支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8月—12月,各支部支委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系列党内条例、规则、规定,完成既定学习任务,并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局下属党支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计42次。三是规范活动管理,提升支部效能。巡察整改以来,各支部召开支委会15次,专题研究部署下月主题党日及党员活动安排,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次,各支部均严格落实会前部署谋划、会后总结归档的工作流程。四是严格党费收缴,严肃组织纪律。针对2名党员延迟交纳党费问题,督促机关支部第一时间推动相关人员补缴漏缴党费,其中方晨燚同志补缴13.2元、徐可欣同志补缴11.8元,合计补缴25元。整改后全局未再发生党费交纳不及时问题。
(5)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已组织党总支及各支部于2025年8月至9月期间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4次,系统掌握选举工作的基本要求、人选条件和主要流程,确保全体支委能够熟练运用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指南,规范开展换届选举。二是严格执行程序。已对机关党支部2023年6月13日补选支部委员工作进行全面复盘,由局党总支书记对机关支部委员开展一次集体谈话,要求要举一反三深查摆,从严从实抓整改,坚决杜绝无选举办法、参会人数不足等程序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2025年机关支部已完成届满换届工作,选举流程符合规定。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已建立换届选举监督机制,夯实局党委、党总支对各支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督主体与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内容,确保所有选举工作在程序合规、人数达标、监督到位的前提下进行。巡察整改以来,在局党总支的督促指导下,资本公司党支部在8月补选支部委员、退休党支部在12月补选委员的过程中均严格按照“两请示一报告”的选举程序开展,严格制定选举办法,党员参会人数均达到五分之四的要求,符合规定。
(6)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要求全面掌握。机关支部已于8月组织支委集中学习“三会一课”记录规范,系统掌握组织生活会记录的基本要素和具体要求,明确要对会议关键环节和一般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逐条、实时记录,杜绝以发言提纲汇总替代会议记录的现象;目前已对2021—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巡察反馈问题以后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待上级下发2025年度的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后,按照文件精神召开支委会研究主题,支委分工协作,会前积极组织集中研讨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材料,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详细记录会议内容,会后制定整改清单,逐项销号并将资料收集存档。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组织生活会记录质量显著提升。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复核,已落实由机关支部支委交叉对会议记录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把关,重点对基本信息完整性、流程规范性、意见建议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加强指导管理,组织生活会记录工作常态长效。巡察整改以来,党总支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进行抽查和现场指导2次,对发现的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推动组织生活会记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7)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将团建工作纳入《2025年区财政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在局党总支的统筹指导下,按照区级学习教育专班要求,单位需结合实际组织年轻干部(37岁乡科级及以下)列席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2025年7月以来邀请年轻干部列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邀请团支部团员参加主题党日理论学习3次。二是坚持带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一对一”帮带机制,帮助解决问题,带强工作能力。2025年7月以来,结合工作实际,局党总支宣传委员与团支部团员就业务工作开展谈心谈话1次、机关支部副书记与团4开展谈心谈话1次,及时掌握团支部班子及骨干在思想、业务上遇到的困难,帮助解决问题,带强工作能力;预算国库科青年干部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行财社保科青年干部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等。三是坚持带团青作用发挥。注重在重大任务、专项工作中培养锻炼青年干部,围绕财政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财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切实发挥青年干部攻坚克难作用,积极履职尽责。2025年以来,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开展“蹲苗”锻炼;2025年8月,青年代表李洋同志荣获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贵州省选拔赛贵阳贵安赛个人二等奖。同时加强对团员干部的管理,在国庆中秋双节前与团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打造廉洁财政干部队伍。
(8)从严管理干部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2025年6月,组织全区财务人员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25年度会计准则制度线上培训。2025年7月聘请贵州财经大学的教授就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严肃财经纪律为主题对全区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开展线下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对马铃乡会计档案遗失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对马铃乡政府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HJL给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由区纪委对其警告处分,对LQH、ZK、WQ等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三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花溪区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汇编》,并下发局各科室,明确科室档案整理人员和复核人员,按照制度内容整理文书档案及会计档案移交局办公室(档案室)归档上架。由局办公室(档案室)统一保管,各分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整理人和保管人,自行保管,以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性。
(9)干部选拔任用有疏漏。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积极开展理论学习,组织领导干部重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各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以下简称《条例》及《通知》),逐条逐句对应分析,精准掌握推荐考察、回避制度、公示、任前谈话等干部选拔任用要求,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部门沟通。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结合岗位空缺和人员身份实际,详细咨询任用参公或事业身份人员为行政岗位股级干部的可行性及具体流程,确保干部任免合理合规。三是补齐岗位空缺。根据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局机关4个内设科室中层岗位长期空缺问题,及时开展动议研判,酝酿人选、拟定《花溪区财政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请组织部门审核备案,依照《方案》,于10月24日完成了民主推荐考察,并于11月12日完成了4个内设科室负责人的正式任免。截至目前,局机关5个内设科室均已配齐中层干部,不存在岗位空缺情况。四是规范任免程序。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制度要求,依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选拔4个内设科室负责人中,考察组的成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由分管人事的领导任组长,抽调不涉及干部任免的办公室、评审中心8名同志组建4个考察组,并将选拔任用结果从发布公示第二天起算公示了5个工作日,由分管人事及分管办公室(监察)工作的领导开展了集体任前谈话,规范了选拔程序,提升了选人用人公信力。
4.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成果未能长效巩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要求,观看《以案为鉴,守廉于心——贵州省财政系统警示教育专题片》1次。二是注重拓展延伸。2025年10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布区监委《关于给予HJL警告处分的决定》,各财政分局局长、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12月17日,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局党委委员和局科级领导干部《关于对ZB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的函》意见建议,并以此引以为戒。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学习。依托党委(扩大)会、局务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廉政学习6次;通过微信群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贵州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以及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刊发的相关典型案例8次。
(2)对审计移送线索处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贵阳市花溪区审计局关于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涉嫌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等问题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花审移〔2024〕1号)移送的线索已全部处理完毕,于2025年4月对相关行为主体作出了处理处罚。二是《贵阳市花溪区审计局关于马铃乡马铃村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花审移〔2024〕2号)移送的线索,已经全部处理完毕,于2025年10月底对相关行为主体作出了处理处罚。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门以往年度发现问题未整改”问题,组织涉及科室再次进行研判梳理,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进整改。二是2016年以来涉及审计反馈“部门以往年度发现问题未整改”的1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5个,移交区教育局牵头整改1个,正在推进整改5个。三是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求责任科室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间表、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有序有效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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