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关于向广州市众宏物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张雪锋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及举证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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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关于向广州市众宏物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张雪锋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及举证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1:04:3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广州市众宏物流有限公司:

我机关于2025年12月14日已受理你单位员工张雪锋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陈述其于2025年4月7日下午在贵州送变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仓储服务中从事搬运工作时,被从吊车上掉下的零件砸伤右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我机关向你单位下达了筑工认受字〔2025〕0400648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筑工认举字〔2025〕0400149号《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因无法直接及邮寄送达贵单位,现采取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如你单位认为张雪锋与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认为此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15内提供书面证据。逾期不举证的,我机关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我机关所调查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结论。

联系电话:(0851)88231708

特此公告。

花溪区人社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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