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花溪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
为促进花溪区老年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老年大学教育收费行为。依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黔府办发〔202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988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大学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69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经区老年大学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并提供教育费用相关台账报表、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进行审核。在综合考虑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教育成本、政府投入和老年学员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适当调整全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现将《花溪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如果对《花溪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意见进行反馈。
区发改局电子邮箱:314998387@qq.com
联系人:唐 询 联系电话:0851-83627318
区财政局电子邮箱: 3580945676@qq.com
联系人:潘存长 联系电话:0851-88231601
附件:1.花溪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花溪区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贵阳市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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