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关于向贵州钱前富食品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和举证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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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关于向贵州钱前富食品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和举证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16:31: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钱前富食品有限公司:

我机关于2025年9月19日已受理你单位员工王正美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陈述其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五点零四分,在公司厂房换下工作服,准备去食堂吃饭,当从二楼走下一楼时,因楼梯湿滑不慎摔伤右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我机关向你单位下达了筑工认受字〔2025〕0400504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筑工认举字〔2025〕0400112号《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因无法直接及邮寄送达贵单位,现采取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如你单位认为王正美与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认为此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15内提供书面证据。逾期不举证的,我机关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我机关所调查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结论。

联系电话:(0851)88231708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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