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公示
为盘活花溪区存量资产资源,提升城市公园运营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和市政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花溪区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包括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十里河滩景区及沿线停车配套提质改造项目、穆家坝等闲置国有资产盘活项目两个子项目,拟采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实施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十里河滩景区及沿线停车配套提质改造项目;采用经营权出让模式实施穆家坝等闲置国有资产盘活项目。现根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公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的要求,对项目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花溪区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公示内容》。
此次公示的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为期7天。
电子邮箱:121646140@qq.com
联系电话:18984352853
附件:花溪区存量资产资源盘活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公示内容.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