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开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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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开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发布时间:2026-09-11 07:41:30 打印 关闭 【字体:小中大】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依法从严惩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等行业领域的负面或不实信息,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4.劳务碰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故意制造事故或虚构人身、财物受损假象,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胁迫手段,借机向被害人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揭露隐私相威胁勒索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等行为,组织群体对立,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涉“村霸”“乡霸”“街霸”“市霸”“矿霸”“沙霸”等六类黑恶势力

1.“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在农村地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非法侵占集体土地、林地等资产,组织煽动群众阻挠施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封门堵路,破坏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乡霸”:在乡镇范围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欺压、残害百姓;操纵“黄赌毒”,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运毒品,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控制乡镇范围内的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材料供应、农产品收购等,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市场、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强行推销砂石、强买强卖,打压合法经营者;在工程建设等领域,通过暴力等手段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矿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垄断矿产资源,控制特定地区矿产的开采、运输、销售;在矿区或相关市场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其服务;组织人员阻挠滋事、煽动闹事,以达到其非法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

5.“街霸”:在城市街道、车站等场所实施垄断市场、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管理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闹事破坏社会秩序,通过暴力手段强揽工程、强拆违建或对抗正常执法,从中渔利,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市霸”: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内划地称霸,打压其他商户,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买强卖,以暴力或威胁手段,控制特定商品的货源、销售渠道或经营区域,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向商户或企业强行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看场费等,为排除竞争、维持垄断地位,对同行实施暴力打击或威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1.涉黑涉恶逃犯线索。涉黑涉恶逃犯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境外潜逃等相关线索。

2.涉“保护伞”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3.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4.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操纵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对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二、举报须知

1.为及时核查办理案件线索,举报线索需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提供具体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有奖举报及保护举报人

1.提倡实名举报,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2.对威胁、恐吓、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3.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举报渠道

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方便掌握详细情况,鼓励来信举报。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贵州省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6892990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业务大楼0948室

(三)贵阳市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5831005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林城东路3号市委大楼三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四)南明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5861548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南巷21号南明区委政法委

(五)云岩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6814822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151号云岩区委政法委扫黑办

(六)观山湖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4846497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观山湖区委政法委4号楼

(七)花溪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3637900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0号花溪区委政法委

(八)乌当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6402102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航天大道17号乌当区委政法委304号

(九)白云区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4616815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99号南楼白云区委政法委

(十)清镇市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2587060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数据湖综合办公楼C105室

(十一)修文县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2322376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驿南路华鑫大厦修文县委政法委830室

(十二)开阳县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7221365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晒城街道开州大道20号县委政法委205室

(十三)息烽县扫黑办

1.举报电话:0851-87721015

2.举报信箱: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县政府26号4号楼中共息烽县委政法委员会201室

贵阳市扫黑办

2026年8月18日

(来源: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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