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召开
3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对代表建议进行集中交办。
会议学习了《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试行)》,通报了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情况,区政府办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作说明,相关工作部门就2023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交流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智指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一项法定职责,是对行政司法工作的督促和支持,是代表联系选民的载体和目标,是人大行使职权的源泉和动力。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200多名区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189件,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后,要尽快分解任务,认真拟定办理方案,按照程序规范办理。要常态化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建议办理的效率、质量。要紧紧围绕工作全局、民生重点和发展难点,突出做实分类梳理、沟通联系、协同办理“三个环节”,确保与年度工作部署、日常工作安排紧密结合,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询问、代表视察和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与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紧密结合,着力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代表真心满意,群众真正受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军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并逐一答复,切实履行好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各相关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重大意义。要落实办理责任,及时办理答复,扎实推进落实。要开展定期检查,及时反馈报告,严格考核督促,科学公开信息,高标准严要求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办理任务。
区人大办和各专委、工委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督办督查局相关负责同志,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人大工委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融媒记者:任雪萍杨小平)
一审:尹旭
二审:何菲菲
三审:李兴华
签发:戴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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