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免去:
饶 岚的花溪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佘云云的花溪区阳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秦 勤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禹 易的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龙礼云的花溪区督办督查局局长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8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彩霞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张 立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丁文雁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免去:
魏彩霞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高 燕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罗登鸿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张 立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丁文雁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 橙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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