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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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发布时间:2022-11-24 10:22:1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免去:

饶  岚的花溪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佘云云的花溪区阳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秦  勤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禹  易的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龙礼云的花溪区督办督查局局长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11月23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8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彩霞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张  立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丁文雁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免去:

魏彩霞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高  燕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罗登鸿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张  立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丁文雁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  橙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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