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加大高标准农田问题整改 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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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加大高标准农田问题整改 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发布时间:2024-11-29 07:23:5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1月25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自今年8月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区“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51个,完成整改45个,该局正高质量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办理。

据了解,整治“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是区农业农村局高质量办成办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实施,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2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实地排查,围绕工程质量、项目设计和监理、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项目验收设施管护、农田沟渠问题及中纪委、省监委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等进行跟踪调度和进度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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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中,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坚持边查边改,严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底线,对排查发现的田间道路及灌溉与排水工程质量问题开展大力整治,对工程质量问题开展立行立改,目前,已联合项目区乡(镇)及施工单位对田间道路及农田沟渠出现的裂缝、破损完成损毁修复,已修复田间道路17条,长度489m,修复灌排沟渠13条,长度157m,修复管网2条,长度55m,修复灌溉设施18处,可恢复灌溉面积约800余亩,受益群众300余人,整改完成工程设施均已正常投入使用。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施工单位修复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深入查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短板弱项,对涉及监督监管不到位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了约谈,同时,进一步落实高标准农田“635”工作机制,从规划设计“六方会审”、组织实施“三方参建”、督促落实“五个重点”等着手,已修改完善制度2项,于11月制定印发《花溪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及《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花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建后管护等工作,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已建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融媒记者: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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