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布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稳岗返还政策公布如下: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二、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中,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标准实施。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中,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执行。
四、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稳岗返还申请,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用工单位使用,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政策执行期内,采取劳务派遣企业依申请办理,其余参保企业“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做到应发尽发,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提升窗口服务质量,2024年4月17日,花溪区社保中心围绕企业关心的问题,入企业点对点进行宣传,面对面进行讲解。
本次宣传活动以“上门”形式开展,共走访企业11家。区社保中心派出3名业务骨干对近期社保热点问题,特别是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的优化调整、各险种待遇的申领以及近期的惠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并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中的细节、操作要点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认真听取了企业对社保业务办理和政策优化调整方面的意见建议。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参与群众40余人。
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打通了经办服务与经办需求之间的隔阂,在社保经办机构和企业之间实现了良性互动,对于落实政策、提升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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