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3:47   来源:区发改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A221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59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循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全面、高效、精准地对各类政务信息进行梳理与公开,全力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不断夯实信息公开责任,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快速且有效地回应公众关切,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高度,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切实成效,为建设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形象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区域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1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聚焦权责目录清单、政策法规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财政预决算、重大决策预公开、价格监测、工作动态等领域,为公众提供了全面且详实的政务信息资源,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目前均已顺利办结,并严格遵循既定程序予以公开。为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质量与水平,我局特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针对信息公开事宜所涉及的证据材料及答复初稿,从合法性、合规性维度进行严谨审查,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专业、精准的意见与建议,确保答复内容经得起法律检验,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坚守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从保密与内容双维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及时、准确、完整,无任何错漏缺失。2024年,我局未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避免了因件失范可能引发的信息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依托,构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指派专人专责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定期、高效地上传更新信息,全力防范涉密涉敏信息泄露、严重表述错误、超期未更新以及栏目空白等问题,确保平台平稳、高效、安全运行,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严格审查,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严谨性、规范性与权威性。同时,定期开展政务工作自查自纠行动,针对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全力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性,二是内容深度和完整性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建立信息更新责任制与时间表。明确各科室信息更新职责,制定详细的更新计划与时间表,将信息更新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检查和通报更新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深化信息内容加工与审核。加强对信息撰写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要求在公开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时,增加深度分析和详细说明,同时建立多层级审核机制,保证信息内容完整、详实、准确,使公众能清晰了解各项工作的全貌和关键细节,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内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