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报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展信息,推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区创建办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负责重点收集本行业的创建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员,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
向互联网平台推送的创建信息,统一报送至区创建办审核。未经区创建办批准,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不得自行推送信息。
二、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区创建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融合自身主责主业,结合民族团结一条主线、两个共同、三交、四观、五个认同,提炼工作内容类信息。
(三)各创建成员单位举办的创建工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四)创建反馈问题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 信息报送要求简洁精练。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工作内容,提炼明确信息主题,避免报送内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 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特点。即信息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真实,题材新颖,传送快捷,文字精练。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程序
(一) 各创建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将文稿通过电子文档通过QQ邮箱(534900107@qq.com)发至区创建办。
(二)区创建办负责对各创建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工、梳理和编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定发布;对于无宣传价值的一般类信息,区创建办审核后,作为工作印证资料收集。
五、定期报送信息及相关要求
(一) 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周原则不得少于1篇,区创建办将在根据情况向区融媒体中心投稿,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增强做好敏感舆情的快速反馈,有效处置敏感舆情,提高正确应对公众舆论监督的能力。
花溪区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