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6:01   来源: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B510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155006)。

一、总体情况

贵阳市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始终依据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及时、规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其中通过区门户网站发布69条,包含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56条、财政资金3条、民族宗教7条,通过“花溪民族与宗教”微信公众号发布2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根据最新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精准掌握政策动向、工作标准;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保障财政资金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等及时规范公开;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以及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出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与此同时持续通过“花溪民族与宗教”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致力于讲述好花溪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展示好花溪新形象、传播好花溪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方面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了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领导统筹到位、分级审核到位、监督保障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规范表述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提升: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信息员和政务公开具体负责同志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定,严把审核关,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