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现对花溪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花民宗通〔2025〕2号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期为10天(2025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21日)
公告单位: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3155006;
扶贫专线:12345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