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溪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已完成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40万元,用于高坡乡、马铃乡、孟关乡、黔陶乡、青岩镇、燕楼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5日,公示期5天。
黔财农(2024)16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示单位: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31550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中心办公楼B区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