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2 11:35 来源: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字号:[ ]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2月2日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1日)

公告单位: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31550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5楼

附件:花民宗通〔2024〕1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