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29 14:00 来源: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字号:[ ]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8月29日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8日)

附件:

1、民宗通[2023]4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2、花民宗通[2023]5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的通知

公告单位: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31550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5楼


花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8月29日


花民宗通[2023]4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花民宗通[2023]5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