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整合多部门资源与力量,形成高效联动机制,使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都能得到充分保护,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身心能够健康成长,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遭受侵害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现结合麦坪镇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禹 易 镇党委书记
雷红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 洋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组 长:周 海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罗佩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梅培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麻玲源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杜勃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 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治平 镇党委委员、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朱国林 镇财政分局局长
罗 娟 镇司法所所长
白 刚 镇卫生院院长
尚亚平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 超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壑雷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曹顺权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付 佳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姚国琼 妇联主席
各村支书、幼儿园及中小学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部门职责
(一)学校、幼儿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课程与演练;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防范校园欺凌、暴力等事件发生;做好困境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每季度组织教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培训,提高教师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和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辖区内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经常深入学校,及时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收集上报教育发展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三)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保障;落实五类重点未成年人干部包保责任制,实行包保干部每月走访工作;开展防中毒宣传工作;收集未成年人信息及走访台账及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指导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负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进行救助和安置。
(四)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梳理,补足短板弱项,研究解决疑难重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组织网格员开展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入户排查化解网格内未成年人矛盾纠纷。
(五)派出所。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快侦快破;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每天开展好“护学岗”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选派民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季度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对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六)司法所。每季度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七)镇卫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做好未成年人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健康体检、应急救援等工作;每季度指导学校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每月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初步评估和识别,并给予下一步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建议),依法上报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镇妇联。每季度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关注女童权益保护,预防和制止女童遭受侵害;加强对困境妇女儿童家庭的帮扶救助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研判重点水域安全防护措施,补齐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定期开展重点场所、野塘等地点巡查工作,劝离未成年野泳人员。
(十)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抓紧抓牢“护学岗”工作,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引导、黑校车查处、违规载人处置等工作,保障未成年人上放学交通安全;对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活动。
三、联动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一旦收集涉及未成年人相关异常信息应立即通报至领导小组,包括家庭情况、教育状况、健康信息、违法犯罪记录等。由领导小组统筹相关部门及村,做好决策部署和后续统筹工作,以便未成年人管理帮扶工作及时跟进,及时解决。例如,学校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或家庭变故时,及时将信息上报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相关信息通报至各部门,派出所可据此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可评估是否需要给予家庭救助或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安置等。
(二)联合工作机制。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非法雇佣童工等突出问题,由领导小组牵头,每季度组织派出所、平安法治办公室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联合工作过程中,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即时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作行动取得实效,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应急处置机制。各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未成年人遭受重大侵害、失踪、突发疾病等紧急事件时,协同开展救援、调查、安置等工作。例如,派出所接到未成年人失踪报警后,立即启动侦查程序,并通报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相关部门以及村等协助查找;卫生院立刻调配医疗资源,对受伤未成年人进行救治;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做好临时救助和安置准备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顾。
(四)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沟通协调会议制度,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同时,建立部门间日常沟通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保护工作,方便及时交流工作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项。加强部门间的走访互动,增进彼此了解,提高协同工作效率。
四、资源保障
(一)人员保障。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二)资金保障。镇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宣传教育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各职能部门配合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度。
(二)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各部门要配合学校通过举办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强化学校教育宣传。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宣传。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麦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